关于中山市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公告
发布时间:2020-03-02 00:00
本文来源: 系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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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患者及市民朋友:
根据中山市医疗保障局、中山市卫生健康局《关于调整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》(中山医保发[2019]35号)的要求,我院将于2020年3月1日(星期日)零时起执行中山市最新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。主要调整情况如下:
一、 调整部分诊查费:
| 调整后的价格 (元/次) |
6岁(含)以下儿童加收后价格 (元/次) |
普通门诊诊查费 |
13 | 17 |
主任医师诊查费 |
25 | 33 |
副主任医师诊查费 |
19 | 25 |
急诊诊查费 |
19 | 25 |
住院诊查费 |
28 | 36 |
名专家诊查费 |
100 | 100 |
二、 提高高压氧舱、抢救等价格明显偏低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(698项);
三、 提高技术难度较大、风险程度相对较高的重症诊疗项目价格(94项);
四、 降低部分主要利用仪器操作、价格偏高的检查检验项目价格(68项);
五、 对6岁(含)以下儿童的一般治疗、临床诊断、临床手术治疗类的部分项目实施加收不高于30%的政策(407项)。
若您在就诊过程中遇到价格问题,可以咨询现场工作人拨打我院价格服务热线89880012。
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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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2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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